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2021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4,879股,公司总股本由152,475.9440万股增加至152,476.4319万股,注册资本由152,475.9440万元增加至152,476.4319万元。
鉴于以上变更事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52,475.9440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52,476.4319万元人民币。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2,475.94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2,476.431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