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55)。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海霞、康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佳工作内容调整,现指派刘勇接替康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
海霞、刘勇。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刘勇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刘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