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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0

证券代码:002656证券简称:*ST摩登公告编号:2025-01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

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后,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且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占款。因此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有4,000万元尚未完成清收。针对清收剩余被占用的4,000万元资金,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集团”)能否代偿剩余款项有赖于其自身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以及资金筹措情况,锐洋集团能否代瑞丰集团偿还全部被占用资金仍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8条第(五)款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认定公司已完成整改的专项核查意见等证明文件,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9,359,167.69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64,654.66元(未经审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则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因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的资金,并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且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占款。因此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重大进展,具体如下:

(一)公司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公司同意由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24,193.38万元债务。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二)公司收到第二笔款12,193.38万元

普慧源、锐洋集团与公司对上述剩余款项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书》。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12,193.38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公司收到第三笔款6,000万元

近日,公司资金部根据2025年1月普慧源、锐洋集团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指定的收款账号进行确认。公司已收到锐洋集团代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的6,000万元(收款名称: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

440**********2321,开户行:中国**************支行)。

锐洋集团对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给公司的款项有监督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清收20,193.38万元资金占用款项。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且停牌两个月内仍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占款。因此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有4,000万元尚未完成清收。针对清收剩余被占用的4,000万元资金,锐洋集团能否代偿剩余款项有赖于其自身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以及资金筹措情况,锐洋集团能否代瑞丰集团偿还全部被占用资金仍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6、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8条第(五)款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认定公司已完成整改的专项核查意见等证明文件,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9,359,167.69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64,654.66元(未经审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

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则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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