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案件。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或)为本案原告。
? 涉案的金额: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2,513.24万元(未含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在此次诉讼案件中为原告,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本次诉讼系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北就其与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汽车”)的14个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分别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和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和仲裁,并于近日收到《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2024)穗仲案字第34573号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粤0115民初908-910号、(2025)粤0115民初1468-1477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志强注册住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99429165A
被告: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香江金融商务中心南沙街金隆37号1701房001号法定代表人:王会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YR74A
(二)事实与理由
广州瑞北与合创汽车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签订了系列《设备采购合同》和《购销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广州瑞北已依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合创汽车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广州瑞北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和广州仲裁委员会起诉合创汽车偿付全部剩余债务2,513.24万元和逾期付款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合同价款共2,513.24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逾期付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3.相关案件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涉诉合同总金额为8,369.75万元,合同已支付金额为5,856.51万元,剩余未支付金额为2,513.24万元,主要为合同终验款和质保金。公司综合考虑客户资信、财产保全等情况,初步计提减值准备损失,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
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败诉,公司将承担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用,并且存在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上述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风险。本次诉讼系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