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68,000万元 — 55,000万元 | 亏损:112,674.91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55,000万元 — 30,000万元 | 亏损:64,466.17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60元/股— 0.48元/股 | 亏损:0.98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紧抓消费复苏有利机遇,发挥优势资源,推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深圳皇庭广场营收相较去年有所
增加。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目前公司原有部分借款融资涉诉导致公司融资成本上升,全年财务费用金额约
6.3亿元。
2.由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有下降迹象,经与评估师初步沟通,预计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公允价值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亿元,该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最终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认。
3.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重点对各类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公司初步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