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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许江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锦鸡股份股票代码:300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1

释 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锦鸡股份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
上海兆亨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
万芃投资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系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与许江波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本报告书《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许江波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27021967********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名称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729号2幢3层301-94室
法定代表人胡志光
注册资本7,17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029809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酒店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项审批)、建筑装潢材料、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电线电缆、办公用品、汽车配件、工艺品、仪器仪表、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方式电话:021-68868728,邮箱:ljwcompany@126.com

二、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公司于2016年发起成立之时,许江波持有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通过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54.5423%的股权并担任董事,许江波系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3年12月,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4.5423%提升到100%,同时委派许江波担任执行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满足“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等一致行动人认定的情形,一致行动关系成立,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近日,许江波与胡志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胡志光,股权转让后,许江波不再持有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股权,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江波变更为胡志光。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正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许江波将持有的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同时辞去了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江波变更为胡志光。2025年01月16日,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许江波与胡志光无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不满足一致行动人认定的相关情形,该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关系终止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公司发起成立之时,许江波持有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通过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54.5423%的股权并担任董事,许江波系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3年12月,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4.5423%提升到100%,同时委派许江波担任执行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满足“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等一致行动人认定的情形,一致行动关系成立,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终止

近日,许江波与胡志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胡志光,股权转让后,许江波不再持有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股权,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江波变更为胡志光。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正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许江波将持有的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同时辞去了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江波变更为胡志光。2025年01月16日,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许江波与胡志光无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不满足一致行动人认定的相关情形,该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4,410万股,持股比例9.41%。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许江波19,600,0004.18%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24,500,0005.23%
合计44,100,0009.41%

本表注释:

1、本表中“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以2024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468,810,074股为基准计算。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双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拥有权益的股份1,46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质押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未出现其他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关系终止通知函》;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部;

2.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

3.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许江波2025年01月1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
股票简称锦鸡股份股票代码300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江波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10万股,持股比例为9.41%。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许江波持有公司股份1,960万股,持股比例为4.18%;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450万股,持股比例为5.2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不适用 ?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江波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许江波2025年0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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