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1,000万元–15,000万元 | 亏损:804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268% –176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9,000万元–24,000万元 | 亏损:2,522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653% –852% |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24年8月出售了从事医药零售业务的全资孙公司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和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约9000万元,形成非经常性损益;由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且产能利用不足,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41.85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产品单价下降,销售和管理不及预期,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滑。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部产品添加药品追溯码以及部分产品更换药品说明书,导致当年发出产品销售退回,影响了公司2024年度特别是2024年四季度的收入和利润数据。
4、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二期陆续结转固定资产,公司销售远未及预期,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较多影响公司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4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立案。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