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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2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193,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7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92,8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1《提名王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120,193,22399.9995%当选
人》
2-2《提名王莹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0,194,223100.0003%当选
2-3《提名吕井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0,193,22399.9995%当选
2-4《提名宣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0,193,22399.9995%当选
2-5《提名于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0,192,22399.9987%当选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1《提名张晓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0,193,22399.9995%当选
3-2《提名王荣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120,193,22399.9995%当选
人》
3-3《提名彭慈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0,193,02399.9993%当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7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60%;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永、王莹莹、吕井成、于平、宣宏伟、刘士超、侯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183,121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92,8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9,70290.6560%1,0009.344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1《提名王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10294.3936%当选
2-2《提名王莹莹女11,102103.7376%当选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吕井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10294.3936%当选
2-4《提名宣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10294.3936%当选
2-5《提名于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10285.0495%当选
3-1《提名张晓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0,10294.3936%当选
3-2《提名王荣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0,10294.3936%当选
3-3《提名彭慈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90292.5248%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玉梅 朱思萌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王永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莹莹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吕井成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宣宏伟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平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晓峰独立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荣前独立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彭慈华独立董事任职2025年1月15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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