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潘红星先生、财务总监程丽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不仅是对广大股东长期支持的回馈,也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