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0—13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2号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林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思林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思林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林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林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林杰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65元,共计募集资金109,438.5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2.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0,236.2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87.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4年8月31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394880100101474569 | 26,659.19 | 15,937.52 | 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44050158130109268268 | 16,069.47 | 1,956.3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82070078801200001780 | 13,000.00 | 195.72 | 补充运营资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 120904652810901 | 44,507.61 | 11,361.05 | 超募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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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4年8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700014050 | 0.26 |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 |
合 计 | 100,236.27 | 29,450.87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87.17万元,差异金额系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前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4/7/1 | 2024/9/27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5天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8/14 | 2024/9/18 |
合 计 | 12,000.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3. 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 年 4 月 28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 2024年8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组合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截至2024年8月31日余额 | 到期日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新型协定存款 | 159,375,198.35 | / | 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 组合存款 | 113,610,541.52 | 2025/8/4 | 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单位协定存款 | 19,563,179.56 | 2025/3/28 | 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
合 计 | 292,548,919.43 |
注:公司曾利用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购买单位协定存款,相关协议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到期
2.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2之说明。
(二)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4 月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
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 2]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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