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7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交易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张艳朋 | 万晓乐 | 彭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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