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近日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机构 | 账户名称 | 账号 | 托管银行 |
1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680800813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证券营业部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56660003898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