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
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汇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陈晓华为项目合伙人、金唯鹏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韩坚为项目合伙人、陈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韩坚和陈芳。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 | 角色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符合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韩坚 | 项目合伙人 | 2008年 | 2006年 | 2019年11月 | 2024年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
陈芳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 | 2014年 | 2019年10月 | 2024年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