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442,5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515,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月10日,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7,795.90 | 7,795.90 | 686.78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569.15 | 14,569.15 | 7,915.50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976.88 | 5,976.88 | 2,161.6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50.91 |
5 | 收购国太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12,198.72 |
6 | 新建泰国门封生产线建设项目 | 2,950.74 | 2,950.74 | 1,209.04 |
- | 合计 | 57,292.67 | 57,292.67 | 34,222.54 |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该募集资金总额50.9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含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