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1)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该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2月10日;同意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8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8元/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