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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8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晓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核查期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其中核查激励对象中共有13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查询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13名激励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其本人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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