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月7日发出会议资料,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内部控制手册(2025年版)》。
2025年1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5年1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哈萨克斯坦天然气化工项目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四、关于投资建设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议案。
上述第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亮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其他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2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