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实际使用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25年4月10日。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