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2,456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779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5,280万元,其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出租房屋、出租设备业务、其他收入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97万元。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吴晶已对此议案回
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度预计金额(不含增值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1 | 2024年1-11月发生金额(不含增值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华大基因 | 257 | 0.22% | 88 | 0.07%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基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并与关联方充分沟通、充分评估作出的预计,受市场及经营计划变化等影响,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与2025年度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30,000 | 25.42% | 15,288 | 12.96% | ||
小计 | 30,257 | 25.64% | 15,376 | 13.03% | ||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华大基因 | 459 | 0.39% | 141 | 0.12%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94 | 0.08% | 80 | 0.07%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312 | 1.11% | 1,118 | 0.95%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648 | 0.55% | 948 | 0.80% |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纳智造”) | 9 | 0.01% | - | 0.00% | ||
小计 | 2,522 | 2.14% | 2,287 | 1.94% |
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华大基因 | 71,150 | 24.44% | 55,373 | 19.02%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1,095 | 0.38% | 1,315 | 0.45%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3,000 | 1.03% | 2,882 | 0.99% |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猛犸基金”)及其子公司 | 150 | 0.05% | 122 | 0.04%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879 | 0.30% | 65 | 0.02% | |
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策生物”)及其子公司 | 350 | 0.12% | 289 | 0.10% | |
思路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路迪”)及其子公司 | 1,460 | 0.50% | 587 | 0.20% | |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以下 | 799 | 0.27% | 238 | 0.08% |
简称“BKK”) | |||||
三亚智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智数”) | 2,555 | 0.88% | 1,615 | 0.55% | |
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茂”) | 365 | 0.13% | - | 0.00% | |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7 | 0.01% | - | 0.00% | |
戴纳智造 | 30 | 0.01% | - | 0.00% | |
小计 | 81,870 | 28.12% | 62,486 | 21.46% |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华大基因 | 2,459 | 0.84% | 2,253 | 0.77%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72 | 0.02% | 19 | 0.01%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300 | 0.10% | 62 | 0.02% | |
猛犸基金及其子公司 | 30 | 0.01% | - | 0.00%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94 | 0.03% | - | 0.00% |
思路迪及其子公司 | 73 | 0.03% | 18 | 0.01% | |
裕策生物及其子公司 | 37 | 0.01% | 83 | 0.03% | |
BKK | 53 | 0.02% | 2 | 0.00% | |
三亚智数 | 292 | 0.10% | - | 0.00% | |
小计 | 3,410 | 1.17% | 2,437 | 0.84% |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华大基因 | 76 | 0.06% | 36 | 0.03%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169 | 0.14% | 135 | 0.11% | |
小计 | 245 | 0.21% | 171 | 0.14% | |
其他支出 | 华大基因 | 225 | 0.19% | 75 | 0.06%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66 | 0.06% | 66 | 0.06%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434 | 1.22% | 1,273 | 1.08%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176 | 0.15% | 1,160 | 0.98% | |
小计 | 1,901 | 1.61% | 2,574 | 2.18% | |
其他收入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70 | 0.02% | 44 | 0.02% |
华大基因 | 252 | 0.09% | 191 | 0.07%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60 | 0.02% | 66 | 0.02% |
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0 | 0.00% | 9 | 0.00% | ||
小计 | 392 | 0.13% | 310 | 0.11% | ||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 华大基因 | 200 | 0.07% | 28 | 0.01% | |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139 | 0.39% | 708 | 0.24%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110 | 0.04% | 48 | 0.02% | ||
华大基因 | 10 | 0.00% | 7 | 0.00%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207 | 0.07% | 151 | 0.05% | ||
小计 | 1,466 | 0.50% | 914 | 0.31% | ||
授权许可业务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193 | 0.16% | 48 | 0.04% | |
合计 | 122,456 | - | 86,631 | - | - |
注:
1. “华大研究院体系”指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青欧生命科学高等研究院等。
2. “华大基因”指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指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除华大基因、华大研究院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
4.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指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控股”)及其除华大智造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5. “其他收入”包含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房租代收,即房租采取关联方先行预付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给房东的方式以避免公司资金垫付;以及与关联方的专项经费划拨,主要系根据相关部门的实施要求,获批经费统一需由政府先拨付给项目牵头方(即关联参与单位),再由牵头方下发到公司。
6. “其他支出”包括:公司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场地相关的水电费支出,由关联方为公司员工先行垫付员工宿舍的房租水电等费用,再由公司统一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费用与关联方进行结算;与关联方的专项经费划拨,主要系根据相关部门的实施要求,政府将获批的所有经费先拨付给项目牵头方(即公司),再由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将代收的经费划拨给关联参与单位。
7. 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8. 2024年1-11月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最终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暨部分关联方调整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2,564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及其他收入、支出的业务。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169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2,695万元,其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出租房屋、出租设备业务及其他收入支出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7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和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知识产权授权暨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与深圳华大三箭齐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箭齐发”)、杭州华大序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序风科技”)分别签订时空业务、单分子测序业务的经销协议,同意公司在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下进行产品的经销和推广。其中,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授权许可费用金额不超过1,179万元;预计2024年度将与三箭齐发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11,111万元。预计2024年度将与序风科技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8,988万元。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额度为3,409万元。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额度为778万元。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不含增值税)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增值税) | 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华大基因 | 134 | 88 | 0.07% |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基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根据当时的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评估与测算,包含了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 (2)表中为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包含2024年12月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3)表中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28,093 | 15,288 | 12.96% | ||
戴纳智造 | 3 | 3 | 0.00% | ||
小计 | 28,230 | 15,379 | 13.03% | ||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华大基因 | 1,136 | 141 | 0.12%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114 | 80 | 0.07%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882 | 1,118 | 0.95%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1,209 | 948 | 0.80% | ||
小计 | 4,341 | 2,288 | 1.94%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华大基因 | 87,915 | 55,373 | 19.02%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2,220 | 1,315 | 0.45%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8,000 | 2,882 | 0.99% | ||
戴纳智造 | 50 | - | 0.00% | ||
猛犸基金及其子公司 | 300 | 122 | 0.04%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380 | 65 | 0.02% | ||
裕策生物及其子公司 | 1,593 | 289 | 0.10% | ||
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 | - | 0.00% | ||
思路迪及其子公司 | 1,925 | 587 | 0.20% | ||
BKK | 700 | 238 | 0.08% | ||
三亚智数 | 2,430 | 1,615 | 0.55% | ||
小计 | 106,601 | 62,486 | 21.46% |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华大基因 | 6,094 | 2,253 | 0.77%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300 | 19 | 0.01% |
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850 | 62 | 0.02% | 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导致,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 |
戴纳智造 | 20 | - | 0.00% | ||
猛犸基金及其子公司 | 50 | - | 0.00%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45 | - | 0.00% | ||
思路迪及其子公司 | 943 | 18 | 0.01% | ||
裕策生物及其子公司 | 94 | 83 | 0.03% | ||
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 | - | 0.00% | ||
BKK | 100 | 2 | 0.00% | ||
三亚智数 | 12 | - | 0.00% | ||
小计 | 8,636 | 2,438 | 0.84% |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华大基因 | 70 | 36 | 0.03%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46 | 19 | 0.02%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277 | 135 | 0.11% | ||
小计 | 393 | 190 | 0.16% | ||
其他支出 | 华大基因 | 75 | 75 | 0.06%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137 | 66 | 0.06% |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549 | 1,273 | 1.08%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1,422 | 1,160 | 0.98% | ||
小计 | 3,183 | 2,574 | 2.18% | ||
其他收入 | 华大基因 | 250 | 191 | 0.07%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46 | 44 | 0.02% | ||
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0 | 9 | 0.00%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85 | 66 | 0.02% | ||
小计 | 391 | 311 | 0.11% | ||
出租设备 | 华大基因 | 300 | 28 | 0.01% | |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1,156 | 708 | 0.24% |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817 | 48 | 0.02% | ||
华大基因 | 50 | 7 | 0.00%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308 | 151 | 0.05% | ||
小计 | 2,331 | 914 | 0.31% | ||
授权许可业务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1,179 | 48 | 0.04% | |
销售原材料 | 华大科技控股体系 | 2,444 | - | 0.00% | |
合计 | 158,029 | 86,657 | - | - |
注:
1、“其他收入”业务中包含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房租代收代付及专项经费划拨,房租采取关联方先行预付给公司的方式,公司再支付给房东,避免公司资金垫付。
2、2024年1-11月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最终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成立日期 |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 注册地址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华大控股 | 民营企业 | 2008年8月21日 | 汪建,持股比例85.3%;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5%;杨爽,持股比例4.2%。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 实际控制人汪建直接控制,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 汪建 | 10,000万元人民币 |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生物技术的研发、转让与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华大基因 | 民营企业 | 2010年7月9日 | 华大控股直接和间接持股37.34%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 | 实际控制人汪建间接控制,并担任其董事长 | 赵立见 | 41,582.1575万人民币 | 一般经营项目:贸易经纪与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临床检验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械研发、制造、批发、零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华大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2008年6月19日 | 华大控股持股100%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工业区综合楼 | 实际控制人汪建间接控制,并担任其理事;董事徐讯担任其院 | 杨焕明 | 2,500万元人民币 | 为研究基因科学,推动生物技术与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从事国际前沿基因组科学基础及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为基因组研究成果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基因组科学研究和个体 |
长;董事牟峰担任其理事 | 化医疗长期发展项目相结合,从事低成本全民健康工程相关的公益事业〉 | |||||||
华大科技控股 | 民营企业 | 2019年8月30日 | 汪建持股100%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汪建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投资兴办实业;商务咨询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21年8月19日 | 北京戴纳实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湖南益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 湖南省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H2栋 | 根据会计准则,智造持有华大戴纳49%股份,根据会计准则属于联营或合营企业,属于关联方。 | 张怀东 | 1,000万人民币 |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集装箱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门窗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集装箱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基金会 | 2019年8月13日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 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八楼 | 董事朱岩梅担任其理事,且华大控股参与发起 | 刘斯奇 | 1,000万元人民币 | 为贫困弱势群体大病就医提供资助;为贫困地区病患提供医疗救助。资助生命科学领域高危疾病的防治研究、学术交流合作、文献出版、知识科普及传播等项目 |
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15年6月3日 | 高志博持股24.86% |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田东社区深盐路2002号大百汇高新技术工业园A栋401 | 原董事刘羿焜担任其董事 | 高志博 | 1,190.7092万人民币 | 一般经营项目是: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从事检测技术、生物科技、计算机科技、数据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化学试剂(不含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品及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思路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11年12月13日 | 上海甄致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43% | 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2号楼101室 | 董事吴晶担任其董事 | 熊磊 | 1,506.7285万人民币 | 一般项目:生物、医药、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生物试剂(除医疗、诊断试剂)、化工原料及产 |
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民营企业 | 2017年12月1日 | 华大基因子公司持股51% | No.3689,Rama IV Road, Phra Khanong Sub-distritc, Khlong Toei District, Bangkok 10110,Thailand | 华大基因的合营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认定 | 不适用 | 30,000万泰铢 | 经营、批发、零售、经销医疗器械设备、医疗用品设备、医疗科研实验开发服务、临床检测服务、研发服务、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医疗用品设备 |
三亚智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23年12月29日 | 华大基因子公司持股19.9% |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四号楼611室 | 华大基因的合营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认定 | 盛晔 | 3,000万人民币 | 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 |
经营项目:肥料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 ||||||||
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18年6月7日 | 南京诚恒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5% 、公司持股20%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江宁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内A1号楼一层(江宁开发区) | 公司的合营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认定 | 范浩 | 500万人民币 |
科学仪器和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05年1月28日 | 天津浩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79%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611号2幢6层 | 董事吴晶担任其董事 | 林艺志 | 4,226.777828万人民币 | 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生物试剂、生物仪器和设备;生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动植物检测试剂,实验室分析仪器及实验室检测试剂(生产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399号C幢一、二层,A幢五层);销售自产产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设备,实验室耗材,生物试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爱博物(北京) | 民营企业 | 2017年8月11日 | 深圳华大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 | 董事徐讯担任其董事 | 徐萍 | 1,000万人民币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 |
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25%、徐萍持股45%、北京爱博物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0% | 21层2106 | 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 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3年数据是否经审计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678,718 | 100,357 | 5,739 | -34,515 | 597,005 | 134,873 | 5,794 | -42,365 | 是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1,328,438 | 982,780 | 282,594 | -12,417 | 1,361,301 | 985,924 | 434,964 | 9,290 | 是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52,275 | -24,738 | 28,070 | -7,427 | 67,693 | -17,311 | 62,394 | 5,932 | 是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 | 412,589 | 30,541 | 128 | 16,030 | 370,856 | 14,510 | - | 4,680 | 是 |
团有限公司 |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4,020 | 3,983 | 184 | -707 | 4,800 | 4,690 | 1,675 | 175 | 是 |
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思路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12,605 | 11,159 | 5,189 | 805 | 6,077 | 4,891 | 5,129 | 667 | 是 |
三亚智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58 | 415 | 453 | -284 | / | / | / | / | / |
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769 | 1,281 | 101 | -276 | 1,876 | 1,558 | 564 | -570 | 否 |
注:
1. 基于裕策生物、思路迪、南京智茂、优思达、爱博物为非公众公司或处于拟上市阶段,财务数据保密,不便披露;
2. 三亚智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成立。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商品、采购服务、出租设备、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其他类的收入、其他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依据成本加成和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确定。
1、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采购检测试剂盒,主要用于新测序平台临床试验及基因测序仪性能研究用临床样本制备。拟采购的试剂盒为目前市面已上市的能与公司测序平台兼容的唯一试剂盒,具有合格的资质,能满足新测序平台的临床试验要求。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采购工具酶、引物等原材料以及经销业务中需要向关联方采购的时空组学试剂盒、芯片等试剂耗材产品、纳米孔测序仪设备及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以及公司员工在内部商城采购的农产品、护肤品、保健品及饮品作为接待礼品。对于经销业务所需向关联方采购的时空组学产品、单分子测序产品,其必要性主要为时空组学产品与公司的DNBSEQ测序平台具有高度协同性,可以促进公司在测序产业链的布局,为公司未来业务提供新的增长点;经销单分子测序技术的有关产品能够与现有业务形成互补,促进公司测序业务的发展。
2、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采购服务,主要为员工体检服务、医生阅片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采购服务,主要为员工运动会内容。
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采购服务,主要为后勤相关的客房、物业、维修、车辆等服务、IT运维服务、人才培养服务等内容,为公司员工提供相应服
务便利。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采购服务,主要为基因库机房和存储计算租赁服务、质检服务、生物样本库咨询服务、后勤相关的客房和会议室等服务内容。测序仪的研发、生产、测试、质控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数据,由于公司总部大楼机房尚未投入使用,大量数据迁移成本和风险高,后续投入使用后尚需评估搬迁的可操作性,因此继续租用基因库机房存储。
3、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销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实验室自动化设备、相关配套测序和建库试剂、备品备件及生物样本库等,主要系公司高中低全通量设备齐全,有助于华大基因进一步拓展深化全球市场布局,为全球客户提供精准医疗检测服务和多组学科学技术服务,同时基于国内政策支持,加大国产测序平台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深化领域合作。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销售测序试剂、芯片及配套建库试剂、耗材等,主要系公司测序平台已成熟地应用于生命科学及生物领域的科研研究,属于项目日常所需。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销售测序仪及配套测序、建库试剂、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微压氧舱等产品,主要系公司产品自动化程度高,测序仪及配套设备应用领域广泛,有助于下游客户制定更完善的方案,推动公安、司法及科研领域更广泛地合作和战略布局。
向关联方猛犸基金及其子公司销售测序仪及配套测序、建库、提取试剂,主要系猛犸教育为国内各大科研院所、高校、中学提供一系列基于微生物、人趣味基因组等相关的培训课程,公司测序仪从外界环境要求和操作应用灵活性方面很好地满足了此类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销售测序和建库试剂耗材等,主要用于日常科研项目研究。
向关联方裕策生物及其子公司、思路迪及其子公司、BKK、优思达、三亚智数销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自动化设备等产品,前述关联方均已与公司建立
业务合作关系,属于常规业务开展。
4、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华大科技控股体系、猛犸基金及其子公司、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华大研究院体系提供售后服务,主要系为关联方提供设备维修、安装、维保、培训、基于公司设备和软件的软硬件升级服务和检测服务等相关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进行售后授权,主要为授权华大基因向特定客户针对特定型号的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对外提供售后服务。该授权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客户售后维保需求的沟通痛点,提高产品售后服务响应效率,有利于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及满意度。华大基因能够对外开展基于特定型号的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设备的售后服务的前提为公司对其进行授权,且许可范围仅限于华大基因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终端客户及其自用设备,不会抢夺公司的商业机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向关联方裕策生物及其子公司、思路迪及其子公司、三亚智数、BKK提供服务,主要为提供设备的维保及售后服务。
5、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租赁房屋主要系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租用其部分公寓作为客房和员工宿舍使用。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租赁大鹏农科院场地以及青岛员工宿舍。
6、 其他类关联交易
其他收入方向主要系与华大研究院体系的专项经费划拨,政府将获批的经费拨付给关联参与单位,再由其拨付给公司,本年度公司预计将收到由华大研究院体系划拨的70万元经费。另一方面,因办公室的房屋租赁业主方只与一家法人签约,因此公司采取预收的方式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华大基因、爱博物公司收取预付的房租后再付给业主方。
其他支出方向一方面主要系与华大研究院体系、华大基因的专项经费划拨,政府将获批的经费拨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将代收的经费划拨给关联参与单位。本
年度预计公司将划拨401万元经费给华大基因及华大研究院体系;另一方面为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分别统一缴纳电费、水费,主要系公司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的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场地,产权由公司、华大基因、华大控股、华大科技控股共同持有。受到供电线路、电表数量、供水管道等限制,公司与关联公司只能共用电表、水表,故各方共同决定由华大控股统一与深圳供电局签署供电合同、由华大科技控股统一与深圳水务集团签署供水合同,每月由华大控股、华大科技控股分别向供电局、水务局统一支付电费、水费,再与各产权方进行电费、水费结算。
7、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出租设备,主要系出租由乳腺车、远程超声机器人组成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华大基因租赁公司的远程超声产品,发挥远程超声技术的优势,实现医患分离诊疗,用于民生或企业体检等场景。
8、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提供出租房屋服务等,出租房屋系公司名下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6楼产权,关联方出于开展业务的便利性,选择租用办公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和关联方开展业务的场所有明显的物理隔离,未因为租用房屋而出现合署办公的情形。
公司向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华大研究院体系、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及华大基因提供出租员工宿舍、物业水电服务。出租房屋系公司名下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员工公寓A1栋,关联方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将其作为员工宿舍或客房使用。
9、 授权许可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华大研究院和华大科技控股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华大研究院及华大科技控股将其拥有的时空一体机、显微镜、时空可视化试剂套装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技术秘密)授权给公司自行使用、制造、对外销售时空一体机、显微镜、时空可视化试剂套装相关产品(以上统称“被授权时空产品”或“终端产品”),该知识产权许可的
性质为排他许可,排他许可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每季度经核算后的销售被授权时空产品的收入(不含税)的6%计算许可费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必要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则,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五、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同时系相关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产品、服务、租赁公司超声设备、租赁公司房屋,公司也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服务、承租房屋以及专项经费的划拨和日常办公用的水电费结算,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经营需要开展的,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八、 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交易将遵守公开、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智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 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