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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8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5-00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公司”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天马”指“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天马研究院”指“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厦门天马拟向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可分次借款,借款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无需公司及厦门天马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借款外,公司及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向关联方借款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金额为10,000万元;包含本次关联借款,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总金额为17,000万元。

由于天马研究院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波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6999号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秦锋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1BKT0H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亿元)持股比例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836%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1.224%
厦门国贸产业有限公司0.816%
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612%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12%
合计510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与发展状况:天马研究院于2022年7月15日成立,建设一条从巨量转移到显示模组的全制程Micro-LED产线,于2024年6月实现产品点亮,

于2024年12月实现全制程贯通,将持续深化与产业链合作,不断优化技术与工艺,积极拓展应用市场。

10、天马研究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145,899,366.62349,701,921.17
净资产(元)120,764,597.51295,229,766.26
项目2023年1-12月 (经审计)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3,009,229.84131,077.51
利润总额(元)-5,124,128.12-75,020,310.41
净利润(元)-5,245,982.28-75,534,831.25

11、关联关系:因天马研究院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12、天马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厦门天马拟向天马研究院借款7,000万元,可分次借款,借款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无需公司及厦门天马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7,000万元

2、借款方式:委托贷款

3、借款期限:自单笔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担保措施:无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满足厦门天马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厦门天马无需对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天马向天马研究院累计借款金额为1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借款用于满足厦门天马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借款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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