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燕婷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魏乐、监事饶舒华、职工代表监事周文贤、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赵刚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刘燕婷、副董事长巢伯阳、董事李其政、张咏杰、张光辉、独立董事夏明会、孟辉、柳子恒、秦若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