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
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释义 | - | 将“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含义由“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二)发行规模 | 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十七)本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次募集资金用途 | 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1,903.76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1,903.76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1、更新变更后的会计师审计情况; 2、更新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并相应更新分析内容。 |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1,903.76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1,903.76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之“(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之“(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 更新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并补充关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的相关表述。 | |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之“(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更新变更后的会计师审计情况 | |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之“(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1,903.76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1,903.76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 | 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 |
关规定”之“(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万元。 |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之“(四)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更新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 |
三、《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1,903.76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1,903.76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之“2、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1、更新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更新了Omdia的报告数据; 3、更新了公司获得的专利数量。 |
“(二)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之“4、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 | 更新了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 |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更新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 |
四、《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1,903.76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1,903.76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 |
“(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之“1、项目概况”“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1、更新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更新了Omdia的报告数据; 3、更新了公司获得的专利数量。 | |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更新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 |
五、《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本次发行履行程序部分 | - | 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 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人民币73,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63,700.00万元,修订了本次发行的完成时点等财务测算的前提假设。 |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基于修订后假设测算的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 - | 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文件。本次发行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