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1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42,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重新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以下简称“新《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诺向公司最高不超过53,600万元人民币(1年期1,400万元,3年期52,2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1年。
上述新《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积极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53,6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