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0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7人,代表股份119,140,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1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115,69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4人,代表股份3,447,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7人,代表股份6,933,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代表股份3,48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4人,代表股份3,447,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顾秦华及郑长虹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徐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9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3%。
徐志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选举徐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4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9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2%。
徐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选举张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4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9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2%。
张建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选举孙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4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9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2%。
孙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5选举李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4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9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2%。
李彪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6选举顾月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3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8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1%。
顾月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利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3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8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1%。陈利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选举顾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3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8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1%。
顾秦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选举郑长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3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8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1%。
郑长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杨秋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3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8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1%。 杨秋婷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选举孙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118,902,03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94,98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1%。
孙学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086,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3%;反对4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9,2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40%;反对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9%;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086,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3%;反对4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9,2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40%;反对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9%;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9,092,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3%;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5%;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5,2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05%;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47%;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于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