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1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聘任黄建良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黄建良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担任副行长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不得担任副行长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王伟华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王伟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担任副行长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不得担任副行长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