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穆国新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任德奇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设立数字化经营中心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数字化经营中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