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分别为杨毅先生、曹洪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毅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