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何玉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变动,何玉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何玉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玉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何玉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财务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张中炜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16日
附件:简历
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起到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工作,曾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4年9月27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
张中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82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张中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