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耀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耀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双方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显盈科技为惠州耀盈前述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包含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显盈科技 | 惠州耀盈 | 100% | 70%以下 | 7,000 | 3,000 | 6,000 | 1,000 | 否 |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惠州市耀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惠州耀盈提供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关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7、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仅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189.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