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滕忠诚、林洪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工作调整,根据容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滕忠诚、郝
光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亚翔集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郝光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郝光伟 | 2024年12月13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
3.独立性
郝光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