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