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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7.39%,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9.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0.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分别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简称“邮储银行”)申请融资,金额分别为20,000万元和50,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6,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8,959.3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88,959.34万元,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37,040.66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5. 注册资本:1,508,585,139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083,163.361,193,805.40
负债总额757,738.22842,655.11
流动负债总额276,737.06336,133.16
银行贷款总额644,169.98743,832.10
净资产325,425.14351,150.29
-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36,606.5190,530.70
利润总额24,495.3413,665.08
净利润21,663.1311,150.99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总额为214,197.59万元,另以持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

计院有限公司

59.3441%

59.344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0.0331%

0.0331%

30.4671%

30.4671%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10.1557%

(四)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向盛京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盛京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三年。

2. 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环保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2)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5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2.4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7.3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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