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麦捷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20.00%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安证券”)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麦捷科技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麦捷科技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麦捷科技本次交易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果麦捷科技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注册同意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2024年12月2日,麦捷科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号),注册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有效。
鉴于上市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上市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12月1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审议延长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除延长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内容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延长本次交易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5日
刘洋 | 田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