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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已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根据前述会议选举结果和相关决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1、董事长:朱敦尧先生

2、非独立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吴珩先生、李森林先生、张龙先生和邬慧海先生;

3、独立董事:王宇宁女士、张龙平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云清先生。

股东大会召开前,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资格及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

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邬慧海先生,其中,朱敦尧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王宇宁女士,其中,张龙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张云清先生、朱敦尧先生、王宇宁女士,其中,张云清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宇宁女士、张龙平先生、李森林先生,其中,王宇宁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均符合所任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龙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1、监事会主席:董永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董永先生、刘承云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余璨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职资格及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军德先生;

2、副总经理:李森林先生、张龙先生、邬慧海先生、葛坤先生和朱敦禹先生;

3、财务总监:葛坤先生;

4、董事会秘书:朱敦禹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潘自进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所任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朱敦禹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潘自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敦禹先生、潘自进先生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

联系电话:027-59906736

联系传真:027-87690695

联系邮箱:zhu.dunyu@kotei.com.cn、pan.zijin@kotei.com.cn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欧阳业恒先生、葛坤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仍将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其中,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葛坤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业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

葛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181%;另外,葛坤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0万股。

欧阳业恒先生和葛坤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事项。

(二)离任监事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大安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大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欧阳业恒先生、葛坤先生及刘大安先生在任期间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朱敦尧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国家测绘局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年1月至1993年9月,任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讲师;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于东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东京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日本Xanavi公司导航事业部部长;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日本微软公司ITS部经理;2002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日本适普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敦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90.6995万股,同时持有励元齐心34.30%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鼎立恒丰6.7728%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励元齐心及鼎立恒丰分别持有公司6.50%和3.4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2.0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与朱敦禹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朱敦尧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王军德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65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持有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6157%;另外,王军德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40万股。王军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吴珩先生,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科科长、执行总监助理兼财务会计科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李森林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新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于福州大学攻读地图与地理信息系统硕士;2005年3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森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20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持有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0.5960%;另外,李森林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0万股。李森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张龙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5年6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仪表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光庭信息仪表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电装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144%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7%,并通过公司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10万股。张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邬慧海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电高级工程师,广东省汽车协会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评审专家。2004年至2019年,先后任马涅蒂·马瑞利(Magenti Marelli)供应商质量经理、座舱平台总项目经理/研发技术经理、副总经理、工厂总经理、电子事业部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19年至2024年4月,任马瑞利(Marelli)全球副总裁,电子事业部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017年1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EM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2022年1月至今,任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特聘教授。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欧美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慧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王宇宁女士,独立董事,女,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4月至今,于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任教;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应用经济分会常务委员。现任泰晶科技(603738.SH)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宇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8、张龙平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1987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任路德环境(688156.SH)独立董事。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9、张云清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SAE学会(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原译: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会士,SAE材料建模和试验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车辆系统动力学、多

体系统动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不确定性分析与优化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1年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董永先生,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担任宣传部长、招聘部长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公司总裁办主任。2023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承云先生,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协和江南医院院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2025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承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余璨女士,女,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武汉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薪酬福利主管,2015年3月入职本公司,2022年1月起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共享服务经理。2024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

1、王军德先生,见“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2、李森林先生,见“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3、邬慧海先生,见“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4、张龙先生,见“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5、葛坤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3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中汽投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北京中油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武汉奥雅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光庭信息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0.2181%;另外,葛坤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0万股。葛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朱敦禹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2月至2017年5月历任光庭有限和光庭信息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敦禹先生已于2014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于2024年3月26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其自2015年以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熟悉履职所需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敦禹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9.00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0.7752%;另外,朱敦禹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0万股。朱敦禹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是公司现任监事,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5条规定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

潘自进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22年3月加入公司证券部;曾任路德环境信息披露主管、金禾实业证券事务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自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自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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