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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以下简称“两机”)产业的技术优势,实现扩展产业链能力、增强业务水平、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拟与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弘华”)签署《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并购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0.00%;青岛弘华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0.10%;青岛弘华指定投资主体认缴出资总额为49,9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90%。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QRE1Q0M

3、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8日

4、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中德生态园双创中心3019室

5、法定代表人:王寿文

6、控股股东:无

7、实际控制人:无

8、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持股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0035%
2青岛铭泉海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0035%
3青岛隆泰利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020%
4青岛弘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10%
合计10,000100%

10、备案情况:青岛弘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2365。

11、青岛弘华是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从事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的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投向为航空产业链相关的高端装备、信息技术及新材料等领域,并担任着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专业基金的管理人,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经验。青岛弘华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青岛弘华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青岛弘华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设立目的

基金设立的目的是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以基金的实缴出资款对具备投资价值的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产业链企业进行整合投资并适时退出;通过乙方对拟并购投资资产的控制,助力乙方实现扩展产业链能力,增强业务水平、提升经营业绩。

3、基金投资方向

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不排除通过参股其他主体间接对企业进行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成长期投资、上市公司并购或重整投资为主,主要投资于两机产业链方向,着重投向具有整合并购潜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基金合伙人和基金出资

甲方为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乙方和甲方指定的投资主体为有限合伙人。

基金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基金全体合伙人的全部认缴出资额为100,000万元,认缴出资明细如下:

序号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0%
2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投资主体49,900.0049.90%
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50.00%
合计100,000.00100.00%

5、基金管理与费用

(1)基金管理机构

基金设合伙人会议,为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投资、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基金日常事务管理由管理人负责。

(2)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甲方、甲方指定投资主体和乙方各派1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实行一人一票。

(3)基金投资决策权限

基金投资项目决策事项需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方能通过,乙方委派委员对决策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4)基金管理费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1.5%/年,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6、基金投资退出

基金应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退出方案,基金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向乙方或其他甲乙双方认可的交易对手直接出让(通过现金、股份等形式)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2)基金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被投资企业部分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或合伙企业出售

通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退出方式。

7、 基金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基金的投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转让被投资企业权益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临时投资收入或其他基于对被投资企业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基金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

(2)基金全部或部分回收的投资本金及收入在支付或预留基金协议约定应在基金成本中列支的各项费用后,依据以下顺序分配:

①基金应承担的合伙费用;

②按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的分配所得等值于累计已实缴出资额;

③基金扣除上述①②后的超额收益部分的2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其余80%按各有限合伙人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3)基金根据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基金清算时,基金整体出现亏损,全体合伙人以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基金亏损。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可充分发挥各方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服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公司对拟并购投资资产的控制,可以助力公司实现扩展产业链能力,增强业务水平、提升经营业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合作各方尚需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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