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苗景赟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计89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9名,代表股份数为56,232,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5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数为53,038,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9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83名,代表股份数为3,193,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4名,代表股份数3,193,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6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名,代表股份数为3,193,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56,214,3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14,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5,76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4%;反对14,55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6%;弃权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雅程、许宸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