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立澳”)向中信银行总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提供总额为人民币4,958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保证合同》尚在执行中。
因广东立澳股东李国荣先生退出持有广东立澳全部股权,公司与李国荣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持有广东立澳的股权比例由67%上升至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基于上述安排,公司与中信银行于近日签署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由人民币4,958万元修改为人民币5,032万元。
即公司为广东立澳向中信银行总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补充提供金额为人民币7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广东立澳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计(万元)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立高食品 | 广东立澳 | 67% | 77.43% | 18,733.50 | 18,659.50 | 18,733.50 | 0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101房
4、法定代表人:万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
7、股权架构:立高食品之控股子公司,立高食品持有其67%股权,自然人万建、彭裕辉、赵松涛、陈和军、李国荣、袁向华、冯正坤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7.80%、6.90%、
5.30%、1.00%、1.00%、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375.54 | 15,970.23 |
负债总额 | 6,246.38 | 12,366.44 |
净资产 | 4,129.16 | 3,603.79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3.59 | 1,888.47 |
利润总额 | -862.91 | -1,041.17 |
净利润 | -555.24 | -679.07 |
四、《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对《保证合同》作如下修改: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由人民币4,958万元修改为人民币5,032万元。
除上述修改,《保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89,48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20%。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8,73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