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年9月20日,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持有公司股份16,942,813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4.54%)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海声学”)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96,8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3.00%(若在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不超过1,165,609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不超过2,331,218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2.00%。公司于近日收到智海声学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智海声学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13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8,6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929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146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中科海讯 | 股票代码 | 30081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有□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注1 | |||||||||
A股 | 2,248,600 | 1.929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 ? ? □ □ □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表决权让渡 | □ □ □ □ □ | |||||||
其他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注2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注2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智海声学 | 合计持有股份 | 18,091,413 | 15.3252 | 15,842,813 | 13.59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091,413 | 15.3252 | 15,842,813 | 13.59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智海声学于2022年10月3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48,600股,根据相关规定该减持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2、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智海声学在减持计划期间 |
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3、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智海声学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96,8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3.00%。 上述减持数量均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 |
注1:以上“减持比例”系根据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份数量116,560,900计算;注2:以上“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系根据当时总股本118,050,000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系根据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份数量116,560,900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智海声学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智海声学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智海声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