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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1)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现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4日下午15: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民。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98,862,4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92人,代表股份3,928,820,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9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2,946,007,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336%;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483人,代表股份982,812,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84

人,代表股份183,806,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5,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1人,代表股份183,791,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5,968,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2,1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8%;弃权660,6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0,95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1%;反对2,1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24%;弃权660,6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4%。

本议案获得通过,蒋海先生即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中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安排同步生效。

王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曦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0,926,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6%;反对2,21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弃权728,4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0,86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3%;反对2,21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4%;弃权728,4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民回避本议

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09,77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38%;反对59,994,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05%;弃权561,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利益相关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炎培。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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