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6,420,000 | 7.0026% | 部分为北交所上市前取得,部分为进入精选层后战略配售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不高于(1830000) | 不高于(1.9961%) | 集中竞价 | 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30个交易 日后3个月 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105),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认购股份登记完成的可转让日期为精选层挂牌之日(2020年12月23日)后六个月。现已经超过六个月限售期限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