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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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9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2025年1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7元/份。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