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林玉晟先生、黄爱丽女士,康福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雅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永刚先生、徐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