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亚钾国际 |
股票代码: | 0008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
签署日期:2025年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亚钾国际/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 | 指 |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洪策 | 指 | 上海洪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新疆江之源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1、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564387538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洪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3,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2日 |
合伙期限 | 长期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
2、新疆江之源的合伙人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洪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750.00 | 25.00 |
2 | 吴湘宁 | 有限合伙人 | 1,200.00 | 40.00 |
3 | 上海和青实业有限 | 有限合伙人 | 900.00 | 30.0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公司 | ||||
5 | 北京盛合致远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50.00 | 5.00 |
3、新疆江之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黄炬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身份证号码 | 5101071991********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1号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1年12月出具《关于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就自出具后未来三十六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
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未来三十六个月内,除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外,本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江之源等相关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5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下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 2024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1月 10日,新疆江之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831,0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3%。减持后新疆江之源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6,442,4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本次变动前后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疆江之源 | 52,273,542 | 5.63 | 46,442,459 | 4.9999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52,27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46,442,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46,442,459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9,000,000股,处于限售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3,743,517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18.67- 21.76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6日-2025年1月10日 | 18.67- 21.76 | 20.03 | 5,831,083 | 0.63 |
注:本表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截至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928,851,187股为基准计算。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 |
股票简称 | 亚钾国际 | 股票代码 | 0008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2,27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5,831,083股 变动比例:0.63% 现持股数量:46,442,459股 持股比例:4.999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5年1月10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涉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接触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