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438.50万元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中,收购自然人股东沈建林持有的杭州新世纪41%股权,收购自然人股东贾叶华持有的杭州新世纪1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1% |
沈建林 | 90% | 49% |
贾叶华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事项符合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推进
子公司后续发展。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事项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及信用贷款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1,0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及利率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