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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4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泉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50,23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86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29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3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8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代理人)共5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3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85%。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7%;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225%;反对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24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3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2%;反对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36%;反对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73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31%。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覃彦、胡文华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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