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5,200万元–6,000万元 | 亏损:2,537.43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3,200万元–4,000万元 | 亏损:4,359.44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34元/股–0.39元/股 | 亏损:0.17元/股 |
注:本公告中的 “元”、“万元” 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农化行业的竞争态势,笃定公司战略和业务策略。制剂业务持续推进渠道和品牌建设的深化和优化,不断提升制剂业务技术营销实力;
工业品业务(中间体与原药)聚焦战略客户,按照既定的方针和策略,加强市场调研与分析,挖掘客户需求,强化成本管控。两大业务板块均同步实现了收入与盈利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