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重组后注1 | 重组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60,000万元~166,000万元 | 盈利:117,190.16万元 | 盈利:52,107.29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重组前):207.06%~218.57% | |||
比上年同期增长(重组后):36.53%~41.6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67,000万元~73,000万元注2 | 盈利:52,025.05万元 | 盈利:52,025.05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重组前):28.78%~40.32% | |||
比上年同期增长(重组后):28.78%~40.32% | |||
基本每股收益注3 | 盈利:0.5157元/股~0.5350元/股 | 盈利:0.3777元/股 | 盈利:0.3256元/股 |
注1:报告期内,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常乐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注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1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重组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常乐公司正式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重组后),主要是预计报告期内常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报告期公司所属电站发电量294.37亿千瓦时,上年同期发电量228.15亿千瓦时(已合并常乐公司上年同期发电量),同比增加66.22亿千瓦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披露,《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