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709,019.9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55,203,096.39元,资本公积1,513,993,382.5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4,575,2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
上述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8,300,8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600,801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18,300,800股变更为418,901,601股。综上所述,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8,901,601股,即以418,901,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4,725,400.25元。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