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0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等相关事项。现经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授权,确定于2025年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2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量:9 |
3.01 | 整体方案 | √ |
3.02 | 交易标的 | √ |
3.03 |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 |
3.04 | 资金来源 | √ |
3.05 |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 √ |
3.06 | 特别约定 | √ |
3.07 | 交割程序 | √ |
3.08 | 违约责任 | √ |
3.09 | 决议有效期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18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5年1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3715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 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铂淳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2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量:9 | |||
3.01 | 整体方案 | √ | |||
3.02 | 交易标的 | √ | |||
3.03 |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 | |||
3.04 | 资金来源 | √ | |||
3.05 |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 √ | |||
3.06 | 特别约定 | √ | |||
3.07 | 交割程序 | √ | |||
3.08 | 违约责任 | √ | |||
3.09 | 决议有效期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