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福贵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以2025年1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5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97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